为满足基层岗位工作需要,根据黑龙江省人社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扶贫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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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基层岗位工作需要,根据黑龙江省人社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扶贫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审〔2018〕10号)、黑龙江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73号),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兜牢民生底线,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16名公益岗位人员,现予以公告。本次招聘单位:龙江县龙江镇人民政府、龙江县残疾人联合会、龙江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一)符合报名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详见附件2)。(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三)热爱所申报岗位的工作,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自愿从事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四)具备公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五)符合完成公益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且无违法犯罪记录。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 〔2020〕3号)要求,“用人单位结合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等情况,确定岗位拟招用人员,并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已报名符合岗位要求人员,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岗位要求,结合本次报名人员选聘,本次未被录取并符合条件人员按照报名时间排序,在下次公益性岗位招聘时优先推荐,录取人员名单在龙江县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已报名符合岗位要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1)龙江县龙江镇人民政府:龙江县建设路128号 。(2)龙江县残疾人联合会:十道街五马路龙江县残疾人托养中心。(3)龙江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龙江镇长横街副一号413室。2、报名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4);②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验证码需在本次报名时间的有效期内);④报名现场填写个人失业状态承诺书;⑤还需携带附件2中规定的12种失业人员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一式2份。3、本次岗位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9点至2024年9月11日下午5点前。1、被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工资待遇为1750元(包含个人应缴纳保险部分),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2、被聘用人员与各录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依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 〔2020〕3号)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3、依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对被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每半年考核一次,年终考核一次,由各用人单位进行属地管理。1、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2、因特殊原因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龙江县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3、本公告由龙江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龙江县人社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龙江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4年9月3日
附件1:龙江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任职岗位计划.xls
附件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doc
附件3:2024年已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名单.xlsx
附件4: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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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 公益 招聘 岗位 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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