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度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学类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程序,现将考试总成绩(含是否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体检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二、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考生。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具体进入体检考察名单详见附件1)
2.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要求:体检当日,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空腹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聘用(体检不合格是指体检达不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考生个人在体检结果出来次日提出申请,批准后可在指定时间、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4.其他事宜:体检地点及其它有关事项以电话通知为主,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生自行下载政审表(附件2),并交至霍尔果斯市建设路13号第四联合办公楼二楼226室,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扫描件发送至1305910593@qq.com。待政审合格后,提交个人人事档案。
四、监督电话
0999-8797710
附件1:2024年度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学类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2: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学类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日
标签: 法学类 总成绩 面向社会 公示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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