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护士岗位(劳务派遣)人员招聘简章

招聘人数:6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5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报名表》(附件2),认真填写并与其他须提供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表须以xlsx.或xls.表格格式发送,其他材料支持jpg、pdf或压缩包格式发送,确保材料清晰可辨。
考核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济南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市劳服中心)根据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士岗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计划共6名,具体岗位和工作地点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4年9月以后出生);

(四)男女不限,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具有2年以上医疗机构护理岗位工作经验;

(五)热爱工作,能够保守秘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服从组织安排;

(六)具有拟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名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单位同意证明信。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接受强制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有吸毒史的;

7、学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8、其他不适合从事护士岗位工作的。

三、线上报名及初审

应聘人员下载《报名表》(附件2),认真填写并与其他须提供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表须以xlsx.或xls.表格格式发送,其他材料支持jpg、pdf或压缩包格式发送,确保材料清晰可辨。

1.应聘者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各一份,报名表须添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书原件;

(4)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5)两年及以上医疗机构护理岗位工作经验证明(《工作证明》附件4);

(6)本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7)无犯罪记录证明(进入考察阶段提供)。

应聘人员相关证件原件遗失,须发证机构出具证明。

在初审规定时间内,材料不全者、未通过初审者取消应聘资格。

指定邮箱:jnlfzp@126.com

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12:00至2024年9月5日12: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四、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通知(济南市劳服中心http://jnlaofu.com/home)。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为基本素质测验,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护士所具备的基本素质,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分数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统一公示宣布(济南市劳服中心http://jnlaofu.com/home)。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劳服中心网站(http://jnlaofu.com/home)公布。

面试参考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素质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三)考试总成绩汇总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构成,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权重比例40%,面试成绩权重比例60%。考试结束后统一公示宣布(济南市劳服中心http://jnlaofu.com/home)。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所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考察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考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体检

1.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2.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对因弃权和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与济南市劳服中心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派往相关区县从事护理相关工作。在职人员拟聘用的,应在与济南市劳服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公示期期满后一个月内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履职,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4.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试用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待遇标准

1.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缴纳五险一金。

2.试用期间发放的试用薪酬,不低于当年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2.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开设招聘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济南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解释。

咨询电话:0531-61317813、61317825

济南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日

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报名表.xlsx

附件3:诚信承诺书.xlsx

附件4:工作证明.doc

标签: 济南市 劳务 服务中心 招聘 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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