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垃圾分类处置监督管理所(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保洁所)招聘环卫保洁人员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垃圾分类处置监督管理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保洁人员,要求应聘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环卫工作,身体健康,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年龄原则上女性35周岁以下,男性40周岁以下。工作内容包括越秀区范围内垃圾分类监督检查、环卫清扫保洁等。薪酬待遇按照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标准计算,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一金。报名时间从2024年2月2日开始,每周三上午及下午,报名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38号—2。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广州市越秀区垃圾分类处置监督管理所(又称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保洁所)主要负责协助主管部门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生活垃圾循环利用的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对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参与区垃圾终端处理的协调;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主干道和重点区域环卫清扫、保洁作业;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需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保洁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规章,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与政治素质佳。

2.热爱环卫工作,具有敬业精神,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本所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女性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男性40周岁以下,或具有垃圾分类相关工作或环卫保洁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且适当放宽年龄要求;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证件(且有驾驶经验)、懂电算化办公或持有其它专业资质证者,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3—5周岁。

5.学历要求:高中(含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岗位职责

1.工作范围:越秀区范围内。

2.服从工作安排,能接受应急加班工作。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

3.在日常工作中表现认真负责,能熟悉操作电脑文本的人员,将优先推荐从事垃圾分类监管工作。

三、工作时间

按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四、薪酬待遇

1.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试用期间需经用人单位进行每月考核,如考核不胜任者,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按广州市环卫工人用工标准计算薪酬,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具体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和内容、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任何条件之一,均不聘用。具体的聘用条件以本单位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2.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面试合格后,需进行体检(体检费自负),体检合格后方可聘用。

4.报名时间:从2024年2月2日开始(每周三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至额满即止。

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38号—2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婚育证明等证明材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联系人: 苏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24594

标签: 垃圾 聘用 工作 环卫 劳动合同 越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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