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叙永县2024年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和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考察
(一)确定考察对象。转任(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转任(选调)职(岗)位人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开展考察工作 (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考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员的名单详见附件1、2。
(二)考察
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转任(选调)职(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其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聘岗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失信被执行情况等)。
转任(选调)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体检人员,不唯分取人。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
根据考察情况,转任(选调)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由转任单位负责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转任(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递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由县委组织部会同转任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附件:1.叙永县2024年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2.叙永县2024年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9日
标签: 叙永县 考试 工作人员 考察 叙永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