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灵溪镇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和《灵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专职消防队驾驶员的公告》工作有关要求和规定,经过体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拟录用林上跑等1人为灵溪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驾驶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灵溪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反映。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2024年02月5日—02月11日
举报反映电话:0577—68870319
联系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61号
邮编:325800
灵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标签: 灵溪镇 公示 反映 人民政府 2024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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