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

双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招聘条件包括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等。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22日,地点为双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二楼办公室。符合条件者可携带相关材料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后,进行面试和体检。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双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勐库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等4个单位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双人社便函〔2024〕4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管理和安排。

(二)具有临沧市户籍(优先安置双江自治县户籍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的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4.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三)满足上述条件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熟悉计算机操作;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已领取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

5.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双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二楼办公室(勐勐南路50号),联系人:刀应芳,联系电话:15240944885。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材料(如: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相应证明、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现场初审后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再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1份。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核

主要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是否为就业困难人员需到双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查)。

(五)面试

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由拟招聘对象自行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

(七)公示及聘用

确定公示人选进行为期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拟聘人选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与双江农场社区管委会签订合同。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及其他,作息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根据岗位需要可续签,人员由双江农场社区管委会进行管理和考核,年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单方面擅自终止履行合同的,双江农场社区管委会有权收回录用人员原先已领取的待遇,特殊情况(考取公务员或事业人员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除外。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江农场社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标签: 人员 双江 公益性 岗位 就业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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