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4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考核方式:面谈、体检
招聘条件:符合市人社局关于困难对象的条件或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残疾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长期失业人员、失地人员等。
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到北流市林业局工作。现就公益性岗位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后勤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和工作安排。
(五)符合市人社局关于困难对象的条件或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指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之一:
1.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5.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6.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本人曾被劳动教养的;
4.本人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
5.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三、招聘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待遇
(一)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签订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单位凭市人社局批准聘用的通知按照规定与被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三)工资不低于北流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9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北流市林业局5楼办公室(北流市城南二路0002-1号)。
(三)咨询电话:北流市林业局:0775-6223366。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困难业务电话:0775-6339798。
(四)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请符合条件的意向人员下载并填写附件《北流市林业局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于报名时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户口簿、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彩色近期证件照片到北流市林业局办公室面谈。请报名者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五)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自行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五、聘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录用手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其用工管理按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请向我单位举报投诉。
附件:北流市林业局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北流市林业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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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北流市 林业局 公益性 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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