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定日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门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定日县公安局门卫1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区党委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仅限定日县户籍;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31日至2006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特别优秀的可降为初中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体态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
6.热爱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前科;
7.其他的规定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或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5)曾非法出入境的;
(6)家庭成员或者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此项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2月4日至2月9日(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8:30);
2.地点:定日县公安局政工纪检室(一楼左边办公室)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按要求现场填写《定日县公安局招聘门卫报名表》一份。
2.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学历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到定日县公安局政工纪检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根据报考审核情况,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入选人员先到定日县公安局政工纪检室领取《体检表》,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至定日县公安局政工纪检室。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
(六)政审及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发放《定日县公安局招聘门卫人员政审表》,由用人单位到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生活居住地对其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再通知报到时间、地点。政审不合格的从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七)招聘审批及管理
经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定日县公安局统一管理。
1.招聘门卫属于编外人员;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聘用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时间不超过三年;
3.新聘用门卫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定日县公安局考核通过后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期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咨询电话:仁警官 13889029910
田警官 17693105635
定日县公安局
2024年2月1日
标签: 定日县 聘用 公安局 招聘 政审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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