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复审(第二次)通知

根据《明光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递补资格复审(第二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递补资格复审(第二次)对象经资格复审,部分岗位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现按规定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资格复审(第二次)人员名单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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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明光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递补资格复审(第二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第二次)对象

经资格复审,部分岗位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现按规定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资格复审(第二次)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二、递补资格复审(第二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29日下午14:30-17:00

2.地点:明光市人民医院行政楼八楼803室

联系电话:0550-8105100(明光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三、所需材料

递补资格复审(第二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递补资格复审(第二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以上材料的原件均须提供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递补资格复审(第二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考生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本人不能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并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递补资格复审(第二次)合格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附件:明光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复审(第二次)人员名单

明光市人民医院

2024年8月28日

附件

明光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递补资格复审(第二次)人员名单

序号

岗位类型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准考证号

1

B类

202441

疼痛(康复医学科)

202408100121

2

B类

202442

护理岗

202408100204

标签: 递补 复审 招聘 资格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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