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龙珠花园幼儿园招聘启事

招聘人数:1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2日
报名方式:通过邮箱lzhyyey@lg.gov.cn投递简历,主题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
考核方式: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初审、面试、体检等环节

注:报名开始时间为简章发布时间,即2024年8月27日。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龙珠花园幼儿园创建于 1998 年 9 月,是龙岗区教育局举办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位于龙岗区布吉街道龙珠花园小区内,办学规模9个班,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欢迎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加入。

园所环境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招聘岗位

副班教师(1名)

岗位要求:

(A)社会人员(A/B满足其一即可)

1.学历:本科学历及以上;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一年幼儿园工作经验;

6.具有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优先;

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优先。

(B)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1.学历: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 ;

5.持有健康证;

6.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注:

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招聘流程

01 报名材料

1.word文档:报名表(附件1);

2.Excel文档: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3.pdf文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4.pdf文档: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

5.pdf文档: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及验证;

6.pdf文档: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合同、社保参保证明、工资单等)、荣誉证书等材料;

7.pdf文档:承诺书(附件3)须含手写签名+指模;

8.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注:所有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02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03 材料初审

1.材料初审说明: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

04 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具体待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通知。

2.面试地点:面试地点后续通知。

3.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面试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面试者。

05 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06 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07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报名时间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日下午16:00截止,欢迎投递简历到邮箱:lzhyyey@lg.gov.cn

2.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0755-28726896洪老师(8:00-12:00,14:00-17:00)。

有关说明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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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表(附件1);

2.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3.承诺书(附件3);

4.证明(附件4):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附件5.承诺书(健康证).doc

附件4.龙岗区在职人员工作证明.docx

附件3.承诺书(8).docx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10).xlsx

附件1.报名表(9).doc


标签: 龙岗区 深圳市 花园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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