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市办字〔2017〕212号)、《西安市人才安居货币化补贴实施细则》市建发〔2021〕149号,经个人申请、单位初审,现将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安居资格审核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人事处或纪检监察机构反映。
人事处电话:029-88409163
纪检监察机构电话:029-88409404。
西安体育学院人事处
2024年2月1日
序号 | 申请人姓 名 | 所在单位 | 认定部门 | 婚姻 状况 | 家庭 人口 | 住房情况 | 拟申请 保障类型 |
1 | 曹怡纬 | 运动与健康科学学院 | 碑林区人社部门 | 单身 | 1人 | 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 | 租赁补贴 |
标签: 2024 人事处 安居 西安市 公示 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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