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招聘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公示及体检、考察公告

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于2月1日发布了校园招聘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内容包括:1. 综合成绩公示;2. 体检对象确定方式;3. 体检时间及地点;4. 体检注意事项;5. 考察主要内容。\n\n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岗位不再递补。考察工作由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n\n咨询电话:13835855776(冯老师)13803480709(慕老师)\n\n监督电话:0358-2286011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招聘公告》,经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现将校园招聘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

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招聘综合成绩公示(见附件1)。

二、体检对象确定

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综合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时间:2024年2月4日上午8:00

集中地点: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体检人员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2张、《面试准考证》、黑色钢笔或签字笔1支参加体检。

4.考生在体检前8小时内禁食禁水、2天内不饮酒或服用药物。体检当天上午要求空腹,部分检查须憋满小便,请遵医嘱,如不注意者,后果自负。

5.体检考生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紧张,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五、考察

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依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考察工作由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报名表所留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13835855776(冯老师)13803480709(慕老师)

监督电话:0358-2286011

附件:1.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招聘综合成绩公示表

2.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招聘体检人员名单

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2月1日

1:附件1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招聘综合成绩表.xlsx

2:附件2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招聘体检人员名单.xlsx

标签: 体检 吕梁 师范 招聘 专科学校 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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