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人武部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公告

招聘人数:3-5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8日
报名方式:个人现场报名
考核方式: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提高我县武装工作质效,结合县人民武装部实际情况,拟招聘3-5名机关工勤人员,在体检、政考、面试均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高中(或同等学历层次)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优先。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招聘: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的,约定服务期未满或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阶段划分

(一)公告发布

公开招聘实施前,在新县相关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3日至28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

2.报名地点

新县人武部军事科(地址:新县新集镇潢河北路839号)。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应携带:

(1)《新县人武部招聘机关工勤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属退役军人的,带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个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8月28日前,完成报名工作;8月29日至30日,由县人武部组织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择优确定3-5名聘用对象,组织试用上岗,试用期半年,试用期表现较好的到期签订正式合同。

(三)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每月不低于2600元;

2.试用期间缴纳意外保险,试用期满缴纳4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3.享受机关工作人员同等生活待遇,可提供住宿;

4.建立定期增资机制;

5.能力素质强、表现优秀人员有机会直接转为机关工作人员。

三、有关事项

1.聘用机关工勤人员主要参与机关日常勤务工作。

2.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工作由新县人武部组织实施,招聘过程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

4.此次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新县人武部所有。

咨询电话:0376-2987551 监督电话:0376-2960029

标签: 工勤 人武部 新县 招聘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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