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9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小程序报名登记和电子邮箱报送报名材料)
考核方式:面谈、半结构化面试、体检及考察
根据《成都市员额教师管理办法》(成人社发〔2023〕4号)《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锦江区员额教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锦教发〔2023〕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师配备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参照员额保障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党校(以下简称区委党校)为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直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负责开展为全区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调查研究和科研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决策咨询服务。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1. 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的社会在职、社会未就业人员及2023、2024年度毕业的毕业生,其中:2024年度的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 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类教师岗6名
管理学类教师岗2名
(详见附件1:《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参照员额保障教师岗位明细表》)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符合《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参照员额保障教师岗位明细表》(详见附件1)确定的条件。
4. 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
6.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3日15:40至8月29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三)报名程序
对应小程序报名登记和电子邮箱报送报名材料2个程序均须完成,否则报名无效。
1.小程序报名登记(复制网址打开):
https://www.wjx.top/vm/PLmN8DT.aspx#
2.电子邮箱报送材料:jjrcfz@qq.com
报名材料:应聘者将以下报名材料电子版一并打包压缩,发送至报名邮箱,文件压缩包按照“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
(1)《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参照员额保障教师岗位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职称证书、荣誉证书、成果证书等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其他材料。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学位等信息,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实施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自负。
六、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核的形式进行。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送材料,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审查。评审合格者将通过“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面谈人员名单。应聘人员提交的学历学位、职称等材料应真实准确、清晰可辨认,因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七、组织实施
(一)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较少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直接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通过“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告。
(二)面谈
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请关注“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告。面谈成绩总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最后一名面谈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原件校验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谈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三)半结构化面试
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进入半结构化面试。参考人数较少可放宽至2:1。半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根据半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半结构化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将根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是考察个人有无犯罪情况、征信报告等。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由此产生的缺额,将根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且提供相关线索,保持联络方式畅通。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无法联络举报人等,一律不予受理。
(二)聘用
聘用人员与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党校签订劳动合同,薪酬以用人单位设定标准为准。
十、其他事项
1. 对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安排办理入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由此产生的缺额,将根据同一岗位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2.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3.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28-62673892(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1.《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参照员额保障教师岗位明细表》;
2.《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 参照员额保障教师岗位报名信息登记表》。
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23日
标签: 面向社会 党校 员额 区委 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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