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截止到2024年8月23日已完成体检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4年8月26—9月3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地点及电话地点: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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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截止到2024年8月23日已完成体检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8月26—9月3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宝坻区广川路16号(301800)

电 话:022-29262910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天津市宝坻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宝坻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3日

附件:天津市宝坻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二批).xls

标签: 宝坻区 聘用 公示 天津市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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