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招聘人数:2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9:00至8月30日18:00

报名方式: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在此时间段上报《巴彦淖尔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报送。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bsxf5131@163.com,并电话确认是否成功发送。

考核方式:
1.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综合水平、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50%。
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占50%。
3. 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条件要求,确定拟调动人员。考察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及岗位匹配度。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竞争性比选计划

本次竞争性比选事业编制职位2名,具体情况见《巴彦淖尔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竞争性比选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竞争性比选人员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及自治区驻巴彦淖尔市机关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副科级以下岗位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人员须为现聘管理八级以下或专技八级及以下岗位人员(不包括工勤人员及48号工勤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坚决拥护民族团结进步,具有胜任报考职位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3.1983年8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满2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文稿写作工作经验,综合能力较强。

7.符合法律法规和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未满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6.在公务员遴选、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或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尚在试用期、服务期、基层锻炼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干部人事档案存疑的。

9.法律、法规和办法等规定的其它情形。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本次竞争性比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00至8月30日18:00。报考人员需在此时间段上报《巴彦淖尔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旗县区需本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签字、盖章后报送。

附件中《职位表》、《报名登记表》、通过bsxfbgs8132@163.com(密码:bsxf8132)自行下载。

报名材料发送邮箱bsxf5131@163.com。

联系人:杨慧

联系电话:0478-8658132

邮件发出后,请报考人员务必电话确认是否成功发送。

3.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函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完整、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至报名开始之日起的所有经历(包含学习、工作经历起止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工作单位及职务),起止年月要连贯,不能断开或空缺,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竞争性比选资格或相应纪律处分。

5.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开展。市信访局收到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因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退回并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补充。

2.参加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签字并经工作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签字、盖章的《报名登记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机构编制证单位信息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如属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首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录用文件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7)转正定级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8)最新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或《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卡》复印件。

3.资格审核重点审查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考试资格。

注:复印件材料须加盖复印标识,即:复印人、审核人、复印时间,单位落款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比选工作和考察期全过程,发现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性比选资格的,一律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竞争性比选计划数)不低于3:1。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信访局研究报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同意后,按比例核减竞争性比选人数。

2.笔试试题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综合水平、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闭卷作答,试卷考生须使用规范汉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面试

(一)通过笔试的人员持身份证原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需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六、确定考察对象

1.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范围。

2.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比选拟录用人员的唯一依据。

3.考试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3日内电话通知本人,考生也可通过电话0478-8658132或到市信访局查询总成绩。

七、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信访局组织实施。市信访局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及岗位匹配度。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政治上不合格的,直接“一票否决”。

2.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参加工作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及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等)、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并据实形成考察材料。

3.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察。

4.被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竞争性比选资格的,需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二)体检

1.考察结束后,综合分析被考察人选实际情况,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需求,按1:1的比例,经市信访局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择优确定拟调动人员,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拟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八、人选确定、公示和岗位考察

(一)人选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条件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经市信访局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

(二)公示

确定的拟调动人员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ynr.gov.cn/rsks/gkzpkl/)人事考试栏、原单位和市信访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拟录用的,经市信访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后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调动资格。

(三)岗位考察和调动

确定的拟调动人员,安排为期3个月的岗位考察期(考察期间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岗位)。岗位考察合格的,由市信访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九、工作监督

竞争性比选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函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为此,提醒报考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本次竞争性比选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此项工作由市信访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478-8658132

监督举报电话:0478-865877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附件:1.巴彦淖尔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巴彦淖尔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巴彦淖尔市信访局

2024年8月23日

标签: 信访局 巴彦淖尔 竞争性 事业单位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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