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紧急公开招聘药剂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药剂师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所有人员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和资格证。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岗位报名条件
1.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取得药学初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并具有中药学执业药师资格证,或取得中药学初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并具有药学执业药师资格证。
三、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公告在宜宾市叙州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需在招聘公告下载《报名表》,填好报名表后在报名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
另需上传以下资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书和学信网证明;
(3)资格证;
以上材料(扫描或清晰拍照)按顺序整理打包为1个文件夹,以岗位-姓名-电话(如:药剂师-XXX-135xxxxxxxx)命名该文件夹,在报名时间内发送到397338829@qq.com邮箱。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7日17:00时。
应聘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由此取得的报考或招聘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三)审核
应聘者规范填写《报名表》,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因信息填写不规范,导致审核不通过,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审核结束后会以电话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行下一环节。
(四)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分为笔试+面试。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按综合得分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分排名第一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排名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入围资格。
(五)体检及考核
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需进行入职体检(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及考核,体检及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聘用
1.本次招聘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院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被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若拟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录用的,综合本次招聘人员条件和成绩等情况,可对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进行依次递补。
四、聘用待遇
按照单位规定领取工资和绩效,并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待遇按医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无法及时取得联系;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聘方,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六、解释与咨询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医院人资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周老师 0831-6612909
13350618211
彭老师 0831-6610222
15281407575
标签: nbsp 招聘 人员 资格证 岗位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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