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虹控股集团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规定,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录用张菱伊同志到公司办公室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任职要求 | 拟录用人选 | 综合成绩排名 | 性别 | 籍贯 | 年龄 | 学历 | 毕业院校 | 专业 |
1 | 公司办公室 | 督办管理主管 | (1)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企业管理、经济管理、营销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2)对国有企业涉及的国家政策、技术变革、产业形势等方面有着较为深刻的认识,有督办管理、运营管理、目标考核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3)具有较强的文案写作能力,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4)具备较强的敬业精神、保密意识和服务意识,有一定抗压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 张菱伊 | 1 | 男 | 重庆市 | 27 | 大学本科 | 东北大学 | 会计学 |
公示期为: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长虹控股集团人才发展部反映。
联系咨询:0816-2417430。
监督投诉:
1.长虹集团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816-2412388
2.长虹集团纪检部门监督邮箱:chjw@changhong.com
3.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12875
4.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长虹控股集团
2024年8月22日
标签: 录用 督办 公示 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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