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上午09:00至8月30日下午17:00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需填写《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补充非在编驾驶员报名表》并发送到指定邮箱258830034@qq.com
考核方式:面试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非在编驾驶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非在编驾驶员2名,岗位详见《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补充非在编驾驶员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录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如无特别说明,岗位资格条件中的最高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当月(2024年8月),即最高年龄要求40周岁是指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的人员。
岗位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6.领取过车改补偿金的人员不得聘为驾驶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2日上午09:00—8月30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请考生据实填写《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补充非在编驾驶员报名表》(附件2),并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邮箱258830034@qq.com。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将于9月10日前电话通知报考者。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四、考试方法
本次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果由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通知。体检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再次审核考生报考的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考察工作前,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考察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
六、学历(位)、专业目录
用于报考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七、公示与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s://hfpc.xm.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决定是否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拟录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机关纪委或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政策、招聘条件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李老师,联系电话:0592-2048870。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驾驶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1.《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补充非在编驾驶员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补充非在编驾驶员报名表》.docx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2日
标签: 在编 厦门市 招聘 驾驶员 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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