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平阳县司法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矫正协理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经考核后择优录取。
二、招录岗位
基层司法所
三、招录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无不良记录。
2.具有平阳县户籍(2024年1月31日之前户口所在地为准),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31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持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31日以后出生);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招录程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期两个月。四、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平阳县司法局三楼政治处301室(昆阳镇雅河路228号)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平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协理员报名表》后前往平阳县司法局现场报名。4.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平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协理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需提供学信网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单寸免冠照片2张。5.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平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协理员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6.资格审查及面试:收到面试电话通知后,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接受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手机并保持通讯畅通。7.联系人:徐林丽,联系电话:0577-63720237五、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平阳县司法局自行组织。根据职位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体检者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考察主要审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情况等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录用后根据工作需要,由单位安排具体岗位。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用人方式,聘用人员与平阳县品志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如需继续聘用的,再行续签合同。待遇按照县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薪资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司法局。
附件:平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协理员报名表.docx
平阳县司法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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