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东方路幼儿园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保育员公告

招聘人数:1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考核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包括职业访谈(含自我介绍)、才艺展示(讲故事或儿童歌曲演唱)、业务操作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选拔优秀适岗人才,盐城市大丰区东方路幼儿园2024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保育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其他条件
东方路幼儿园保育员1高中及以上不限1、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21日以后出生);2、具有保育员证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3、热爱保育工作,身心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

3、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相关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人员;

2、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而未被删除人员;

6、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五一路1号希望小镇1号楼西单元5楼)。

(四)咨询电话:18994829905

(五)报名材料:

1、《盐城市大丰区东方路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保育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照片背面注明应聘者姓名);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户口簿须将户主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保育员(或幼儿园教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6、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

7、无犯罪记录证明;

8、个人征信报告;

9、其他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盐城市大丰区东方路幼儿园委托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

2、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听候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

3、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工作由盐城市大丰区东方路幼儿园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分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等,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保育员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理论常识。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水笔等文具用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包括职业访谈(含自我介绍)、才艺展示(讲故事或儿童歌曲演唱)、业务操作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取消应聘资格。

3、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

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和特殊标准执行。

4、考察

考察(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备,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由体检合格的人员到户籍地所在派出所进行政审,并出具书页证明。

5、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届时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5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问题,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考生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员方法相同)。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不少于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盐城市大丰区东方路幼儿园参加保育员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被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负责协商解决。

五、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险按照人社部门规定的基础标准进行缴纳)。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此次招聘由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全程监督。

教育局监督电话:0515-83512397。

附件:《盐城市大丰区东方路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保育员报名表》

盐城市大丰区东方路幼儿园

2024年8月21日

附件:《盐城市大丰区东方路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保育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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