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启航研学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古田研学营地专项工作人员的公告

招聘人数:若干人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7日止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

考核方式:面试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上杭县启航研学服务有限公司属上杭县属国企上杭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所负责实施的龙岩市古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项目(简称:古田研学营地)是一所集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青少年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为一体的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综合性营地。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称号。现因公司业务拓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岗位如行业对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及项目执行);

5.符合各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

1.正式用工

2.劳务派遣用工

(三)资格条件要求审核认定

1.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等条件参照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发布的《2024年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的相关办法进行审核认定;

2.相关工作经验的时间计算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即按197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认定,以身份证为准,相关岗位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此类推。

(四)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起至2024年8月27日止(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及地点:

(1)应聘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1)上杭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党群人事部(地址:上杭县临城镇瓦子街1号楼202),联系人:阙女士,联系电话:13400715604;(2)上杭县启航研学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地址:上杭县古田镇竹岭村竹下路200号古田研学营地3号楼南楼3215),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507500010以上两处报名(正常上班时间),并提供相关报名材料。

(3)应聘人员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相关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收集至1个PDF文档内)和一张规格200K以下、格式为jpg的近期1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以“古田研学营地+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姓名”命名格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gtjfdqb@163.com,并在公司要求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到公司综合部进行资格审查;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上杭县启航研学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见附件,简称《报名表》,可到公司综合部领取,也可在本公告中下载);

(2)本人身份证、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验)”,应聘人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中其中两项:

①与任职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工作年限相吻合的聘用(劳动)合同(合同中需体现出从事的岗位名称;若未体现,则无法证明具备任职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具体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证明(需加盖公章);

③聘用单位缴交社保证明;

④其它能够充分证明工作经历(验)的证明材料等。

(4)满足任职资格的其他证明材料。

(5)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于《报名表》上,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标注姓名)。

注:收取的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结束后,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进行审验。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以资格审查为准。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具体时间由公司综合部电话通知)携带报名材料的相关原件交公司综合部审验;

3.对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公司将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考试办法

根据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情况,按以下考试办法进行招聘。岗位代码101(副校长)考试委托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岗位代码102-112考试由上杭县启航研学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达到1:2(含)方可开考,达不到1:2的急需补充人员岗位,经公司研究是否开考。

(四)考试规定

1.面试(满分按100分计)

(1)面试内容。面试采用专业技能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或技能。

(2)面试要求。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核发的《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3)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相关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未达合格线的人员,不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2.考试成绩计算

(1)按面试方式招聘的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面试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五)有关事项

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面试考场规则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察、体检及公示

(一)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确定的最后1名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同分数,则按照中共党员、学历高、学位高、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时间长、年龄小的顺序依次优先确定。

(二)考察

1.考察人选由公司按有关规定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2.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按上述规定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三)体检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由公司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标准和要求以及正常履行本次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要求执行;体检人选虽然体检项目检查合格,但身体条件无法正常履行拟招聘岗位职责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3.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在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相关体检项目导致体检医院不能作出体检结果的,不予聘用。

4.在体检中如有不予聘用或自愿放弃情形的,相应岗位按上述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5.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公司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5天。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与薪酬待遇

(一)聘用办法

1.确定的聘用人员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期2年,试用期为2个月(其中曾在省级及以上学生校外实践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工作,且工作表现良好、符合本次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聘用人员,经公司审核确认后,可免除试用期,直接进入正式聘用阶段),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满,经公司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办理续聘;续聘人员需与公司签订2年最低服务期限协议。

2.中层及以上职务的岗位,须经上级公司或本公司研究决定任免,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岗位试用期。

3.招聘人选因本人原因未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相关岗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半年内因特殊原因离职的,将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相应岗位人选。

4.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职称和资质工资等,“五险一金”按照企业职工标准缴交。具体薪酬待遇和试用(见习)期间的福利待遇按公司制订的薪酬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应岗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二)有关本次招聘的相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上杭县启航研学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上杭县启航研学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

上杭县启航研学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

附件:上杭县启航研学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标签: #研学 #上杭县 #启航 #招聘 #营地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

微信扫一扫
订阅每日考试


备考专区

时政热点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