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未明确提及
报名方式:未明确提及
考核方式:未明确提及
根据学院教学安排及《加强教学全过程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提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实施方案(修订)》(院发2024-41号)的要求,2022级临床医学专业及专业方向、儿科学专业、精神医学专业的专业综合一考试将于8月31日进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相关教学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考试工作,做好监考教师岗前培训、学生的诚信教育和各项考务相关准备工作。各项考务工作严格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考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院政发2024-43号)执行。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张可勇 于海涛
副组长:(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 倩 云长海孙立强孙 超张春庆徐 辉钱丽丽
成 员:
王秀清 王烨兴 白艳晶 刘 旭孟令军 林佳音
各相关教学单位负责人、临床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孙 超(兼)
成 员:教务处全体人员及各相关教学单位教务科科长
领导小组职责:部署、协调、检查、指导《专业综合一》考试工作,负责《专业综合一》考试日程、考场以及院级巡考人员的安排。
三、巡考工作
(一)巡考安排
1.本次考试实行二级巡考制度,学校为一级巡考,各二级学院、部为二级巡考。巡考人员应佩戴巡考牌进入考场。
(二)巡考人员职责
1.检查监考人员和应考学生到位情况,检查监考人员工作情况。
2.检查考场秩序和卫生状况。
3.对巡考中发现的违纪作弊现象,要协同监考人员查证和认定。
4.对考场发生的意外突发事件进行处理。
5.做好巡考记录等。
四、严格考试管理,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
相关部门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二)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
1.各教学单位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选派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名单(标注性别)在考试前一周报送,监考教师名单需经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
2.各教学单位对监考教师进行考务培训,明确监考职责,杜绝未经培训的教师上岗监考,并做好培训记录。监考教师至少提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等候考场分配,2人同行领取考试试卷及相关材料。监考教师应佩戴监考牌进入考场,按照课程所在单位提供的随机排序学生名单,组织学生按照座位表有序入座,严禁监考教师无正当理由调整学生座位。在开考前监考教师宣讲考场规则,严格监考。
3.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证件缺失到辅导办出具学生身份证明)进入考场。学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其他一切物品放置监考教师指定地点。
4.学生要严格遵守时间,迟到者不能进入考场。
五、违纪处理
1.监考教师要认真监考,发现作弊者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固定证据,没收试卷及违规物品,填写“考试违纪处理报告单(一式三份)”,学生离开考场。
2.监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后,将违纪证据、考试违纪处理报告单和监考教师叙述记录立即报送课程所在单位,课程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务处考试中心。
六、其他
1.保卫处负责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对于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的考生,由保卫处依据规定处理。
2.后勤管理处保障补考考试期间各考场用电需求,做好教室的卫生清扫工作。
七、考试预案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影响考试准时进行的,取消当天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纪委举报电话:2663323
教务处举报电话:2663866
教务处
2024年8月21日
标签: 医学院 考试 专业 通知 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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