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8月25日下午五点止(法定公休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为东方市北九龙路13号东方市公安局十楼1005办公室
考核方式:未明确具体考核方式,但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设计能力证明、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以及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等材料。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东方市公安局
(二)建设地点:东方市内
(三)采购内容:采购东方市公安局中心机房扩建项目的初步设计。
(四)工作内容及质量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规范标准。
(五)初步设计编制费以《海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投资编制标准(试行)》为基准,乘以投标报价下浮率计算,费用的支付以项目落地为准。
二、报名资质及人员配备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证书(有线通信)及中国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建造师和高级工程师,人员配备不低于3人,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提供社保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证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
(三)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一)开户许可证;
(二)提供法人、自然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公司业绩;
(四)提供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五)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工程设计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当报名单位不足三家时,不影响此次选聘活动。
五、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0日至8月25日下午五点止(法定公休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
东方市北九龙路13号东方市公安局十楼1005办公室
七、联系人
曾警官联系电话:0898-25562218。
东方市公安局
2024年8月20日
标签: 选聘 机房 扩建 编制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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