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考核方式: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
为贯彻落实《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深化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陵人才组通〔2023〕1号)精神,结合全县教育发展总趋势和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决定面向全县公办基层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开展公开竞聘,通过公开竞聘方式将优秀基层教师调入优质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名额
本次竞聘小学教师共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竞聘范围和对象
在我县公办基层学校(不含椰林镇)在编在岗工作累计满10年的教师。
三、竞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
思想品德高尚,业务素质过硬,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二)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8月21日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资格证书要求
具有与竞聘岗位相应学段学科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竞聘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应具有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余岗位应具有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五)任教条件
在我县公办基层学校(不含椰林镇)在编在岗工作累计满10年(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21日)。竞聘岗位与现任教岗位一致,以现任聘任证书为准。
(六)其他条件
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年度考核获得过一次及以上优秀;
2.近三年获得过课堂评比县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近三年教育教学论文在县级及以上获奖或在公开发行的核心报刊杂志上发表;
4.承担的县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结题并获优秀等次。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或有性侵学生经历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要求:竞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室。
4.报名材料:
①《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竞聘优质学校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收原件,附照片,务必本人亲笔手写签名并摁手印,未签名摁手印者报名无效);
②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③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⑤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职称聘任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⑥前述“四、竞聘条件”中第六项“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提供其中一项的佐证材料即可,验原件,收复印件)。
竞聘人员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审查单位留存,递交材料时请按照顺序装订。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所有面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通讯不畅或无法及时联系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按照竞聘资格条件,由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列为面试对象,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工作全过程。
五、面试
(一)面试
1.时间:待定。
2.地点:待定。
3.面试内容与形式:试讲和答辩。按不同学科岗位分组,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现场给定试讲题目,准备时间30分钟,试讲10分钟以内,占面试总分80%。试讲后答辩,答辩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学方法、教师职业素养等方面,由考官提问,考生现场回答或展示,5分钟左右,占面试总分20%。
4.其他要求:面试按实际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其竞聘资格。
(二)成绩计算和公布
面试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报考同一岗位且有两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试讲成绩高低、学历高低(若学历相同则全日制学历优先)、基层学校任教年限长短的顺序确定名次。如仍然相同,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陵水教育”公众号向社会公布;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报考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服从指挥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竞聘岗位数和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和资格条件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竞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竞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县内流动手续和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及程序到新单位报到,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九、相关问题说明
(一)被聘用教师编制调往该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保持不变。
(二)聘用教师到新单位上班之前,仍在现单位上班且必须服从现单位的管理及工作安排。办理调动手续前,须由现单位出具2024年在该单位工作的鉴定报告,若鉴定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本公告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竞聘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保证公开竞聘工作的客观、公正,公开竞聘期间,县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室、信访室受理相关信访举报。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新丰路39号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室。
邮编:572400
咨询电话:0898-83310860
监督电话:0898-83315659
标签: 陵水黎族自治县 竞聘 教师 优质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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