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洞头区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拟聘用下列4名人员,现予以公示。
序号 | 报考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1 | 学前教育 | 陈启矾 | 男 | 2004.07 | 温州大学 | 学前教育(师范) | 大专 | 劳动合同制 |
2 | 学前教育 | 杨梓莹 | 女 | 2003.09 | 温州大学 | 学前教育(师范) | 大专 | 劳动合同制 |
3 | 学前教育 | 陈诗涵 | 女 | 2004.06 | 温州大学 | 学前教育(师范) | 大专 | 劳动合同制 |
4 | 学前教育 | 黄莞棋 | 女 | 2003.10 | 温州大学 | 学前教育(师范) | 大专 | 劳动合同制 |
1.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21日起到2024年8月29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区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教育局政工科联系电话:63482326;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63482066。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0日
标签: 洞头 温州市 聘用 公示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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