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木里县委木里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人才振兴工程的实施意见》(木委发〔2018〕23号)文件精神,按计划定向培养毕业生26人,经体检和综合考察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26名,现将拟聘用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7个...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中共木里县委木里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人才振兴工程的实施意见》(木委发〔2018〕23号)文件精神,按计划定向培养毕业生26人,经体检和综合考察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26名,现将拟聘用人员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7个工作日内(8月21日—8月29日)以真实姓名向木里县纪委监委(电话:0834-6522915)、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34-6522625)书面反映或面谈。
附件:木里县2024年定向培养大学毕业生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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