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沐川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考生体检结论的公告

沐川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考生的体检工作已于2024年1月23日进行。体检结论详见附件,体检结论为“进一步检查”的考生需于2024年2月2日前携带相关证件在指定地点集合参加进一步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结论定为“不合格”。体检要求包括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注意休息和饮食,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如有疑问可申请复检等。如有问题,可致电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股咨询。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沐川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考生的体检工作已于2024年1月23日进行,现将体检结论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论

体检结论详见附件。

二、进一步体检工作安排

体检结论为“进一步检查”的考生,请于2024年2月2日(星期五)8:30前携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底楼会议室(沐川县沐溪镇中桥街56号)集合,体检费用由医院体检部门按照体检收费标准收取,考生参加体检时直接交到医院体检部门。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结论定为“不合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体检的要求

1.考生务必按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戴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9.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股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特别提示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本次招聘相关公告规定执行。

五、联系电话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股0833-4602765。

附件:沐川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考生体检结论.xlsx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1日

标签: 体检 沐川 考生 结论 保障局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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