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消防救援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人数:2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技术工程人员1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9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为铅山县消防救援局(河口镇政府正对面),需携带相关材料。

考核方式: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设施操作,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设施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更好地服务铅山县经济社会发展,有效缓解基层消防监督管理薄弱的问题,全面加强我县乡镇消防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管理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消防安全服务指导中心管理人员2名(其中: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报考岗位代码2024001;技术工程人员1名,报考岗位代码2024002)。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政治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
2、年龄条件:20周岁以上(出生年月在2004年7月31之前),4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在1979年8月1日之后);
3、学历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5、岗位条件:因工作需要,报考技术工程人员需持有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二级均可)持证资格,应聘岗位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要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系统软件,且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6、户籍条件:原则上在江西省内招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以上的;
4、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9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铅山县铅山县消防救援局(河口镇政府正对面)。
3.报名咨询:招聘岗位、相关条件、薪酬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联系人:熊少卿,15107038399;丁蕾,13755396490。
4.报名需携带材料:《铅山县消防救援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3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其他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一次性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本人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错误信息或虚假信息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考试
报考办公室工作人员和技术工程人员都要进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设施操作的方式进行,由铅山县人社局、铅山县消防救援局共同组织。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采取择优录用方式进行,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相应开考比例人数的,按开考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笔试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公文写作占10%、消防技术业务理论专业知识占5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9月5日到县消防救援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占总成绩的30%。根据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分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对因考生临时缺考等情况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同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3.固定消防设施操作,满分100分,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设施操作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三)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由铅山县人社局、铅山县消防救援局共同组成并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不全、不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体检
以考核成绩为参考标准,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依顺序替补。
(五)政审
本单位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对入闱者相关情况进行政治审查。
(六)公示和聘用
1、经考核、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依照考核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公示,并由铅山县消防救援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劳动合同逐年签订;
2、铅山县消防救援局将组织受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对日常表现不好,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即刻解聘、辞退或开除。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定期汇总全县消防工作情况,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通报消防工作信息,提出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措施;
(2)联系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定期组织联络员会议,协调开展消防工作;
(3)定期组织对有关部门、乡镇消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火灾事故调查、消防产品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等工作;
(5)承担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6)参与应急值守、值班备勤和战勤保障工作;
(7)承担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运行;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2、所有招聘人员日常采取行政上班制度,特殊时期服从消防救援局管理。
(二)保障
1、工资与福利待遇:月薪不低于6000元,按基本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缴纳保险金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本人缴纳。
3、因工作成绩突出,结合专项工作或年度工作,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1:《铅山县消防救援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640 (3).jpg

附件2.《铅山县救援消防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

640 (4).jpg

附件2:铅山县救援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xlsx

附件1:铅山县救援消防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铅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铅山县消防救援局

2024年8月20日


标签: 铅山县 合同制 消防 招聘 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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