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09:30至9月1日18: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考核方式: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知识和应急管理综合能力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总成绩由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合成。
为切实做好我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加强市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专业力量建设,缓解执法队伍专业人员不足的问题,经昌都市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聘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聘用数量及对象
一、技术检查员聘用数量及对象
(一)聘用数量结合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对象点多面广、情况复杂的现状,市应急管理局计划聘用专职技术检查员15名。
(二)聘用对象昌都籍未就业大学生,昌都籍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
聘用条件
二、聘用条件
专职技术检查员应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政治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二)熟悉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或实践经验,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电脑操作技能;
(三)热爱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为人诚实,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较强事业心、责任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聘用:
(一)年龄超35周岁(1989年8月26日前出生,含8月26日),未满18周岁(2006年8月26日后出生,含8月26日)或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正在被拘役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四)公职人员因违纪违法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五)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有关国家、自治区和昌都市规定的其他不适合聘用情形的。
招聘程序
三、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渠道:通过“昌都应急”微信公众号发布聘用公告。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09:30-9月1日18:30,提前或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只进行现场报名。考生应仔细阅读聘用公告要求,对照岗位条件,按要求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复印件,退役军人或退出消防员证明,政治审查表,6张1寸蓝底照片。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3)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考试,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在“昌都应急”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在“昌都应急”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笔试科目: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知识和应急管理综合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满分100分,根据聘用人数和笔试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昌都应急”微信公众号公布,具体时间以笔试开考前通知的时间为准。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每个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进入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昌都市应急管理局会同昌都市司法局、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现场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在“昌都应急”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对于未按时到场的按个人放弃面试资格对待。
(4)面试地点。在“昌都应急”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5)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人员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排名在“昌都应急”微信公众号当天公布。
(6)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昌都应急”微信公众号公布。(四)体检与培训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较高者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昌都市应急管理局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应急管理综合能力等情况进行培训,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培训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昌都应急”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工资不低于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报名及咨询
四、其他事项
报名地点:昌都市应急管理局聘用办(马草坝东路横三街昌都市应急管理局3楼执法监察科)
咨询电话:0895-4830731
咨询时间:上午09:30—13:00
下午15:30—18:30
标签: 检查员 昌都 聘用 专职 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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