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珙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珙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珙人社发[2021]37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珙县用人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
此次招聘对象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经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放宽到补贴期满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用人单位经批准开发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日止。报名采取到各用人单位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详情见本公告附件1。
四、人员录用
各用人单位应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家庭状况等因素,优先解决符合岗位条件的“大龄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就业特困对象的原则,初步确定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进行初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审。审核合格后,聘用人员方可上岗。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0831一4095591、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31一4085062。
六、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
标签: 招聘 珙县 岗位 就业 人员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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