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促进工作,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2023〕2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4年市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为促进青年就业和成长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结合近期高校毕业生见习报名情况,现公开补充征集城区范围内就业见习岗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忻州市城区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能提供适合青年就业见习的岗位,能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条件,能够按照要求对就业见习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就业见习期间,需按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每人每月1980元的生活补助,见习单位负担40%、地方财政负担60%。财政负担部分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并与本单位部分同时发放(每月通过银行卡发放后,由见习单位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供发放就业见习生活补助明细账单)。财政负担部分待相关手续齐全后及时拨付见习单位。同时,就业见习上岗前需按规定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赔付标准大致相同(对用人单位支付的保费,按照每名就业见习人员24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申报材料
(一)《忻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二)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单位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所有原件及复印件
(三)单位介绍信
(四)《见习人员岗位职责及考勤制度》
三、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向忻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经忻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确定后,在“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https://218.26.86.218:8099)进行网上申报。
(二)经忻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最终审核确定后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四、申报时间
2024年8月20日至8月 31日(节假日除外)。
五、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点:忻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忻州市忻州西站北配楼2层)
电话:3046186
忻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9日
标签: 忻州市 见习 征集 岗位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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