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经考核同意朱毅宏等10名同志转正,并于2024年1月18日聘用为助教或工作人员,岗位等级均为专业技术十一级。具体包括朱毅宏聘用音乐学院助教,刘耀华聘用戏剧影视学院助教,王晓东聘用戏剧影视学院助教,朱磊聘用美术学院助教,陈梦笛聘用设计学院助教,韩一冰聘用设计学院助教,张浩冉聘用文化艺术管理学院助教,张帆聘用通识教育学院助教,梁杰聘用马克思主义学院助教,艺丽聘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工作人员。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朱毅宏等10名同志系我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试用期已满,经过个人总结、单位考核,学校同意朱毅宏等同志按期转正,转正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转正后予以聘用,聘用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具体情况如下:
朱毅宏聘用音乐学院助教,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
刘耀华聘用戏剧影视学院助教,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
王晓东聘用戏剧影视学院助教,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
朱磊聘用美术学院助教,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
陈梦笛聘用设计学院助教,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
韩一冰聘用设计学院助教,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
张浩冉聘用文化艺术管理学院助教,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
张帆聘用通识教育学院助教,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
梁杰聘用马克思主义学院助教,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
艺丽聘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工作人员,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
特此通知
内蒙古艺术学院人事处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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