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为镇远县人民医院青溪分院(镇远县青溪镇中心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三楼院办公室
考核方式:考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与笔试分值各为100分,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充实医院人才储备力量,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结合本院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制外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详见附件1),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镇远县人民医院青溪分院(镇远县青溪镇中心卫生院)统筹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地点:镇远县人民医院青溪分院(镇远县青溪镇中心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三楼院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6:30。
四、招聘条件及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 ,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1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全日制在读非应届在校生或现役军人;
5.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
六、报名材料
1、填报《镇远县人民医院青溪分院(镇远县青溪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自主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提交《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审核);
3、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提交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审核);
5、白底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证件照2张;
6、有工作经历或进修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证明或进修证明一份。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考试
1.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与笔试分值各为100分;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2.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3.面试
面试由镇远县人民医院青溪分院(镇远县青溪镇中心卫生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镇远县人民医院青溪分院(镇远县青溪镇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内进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并按时参加考试。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重新进行面试,以成绩高的优先),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本职位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对象;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分数需达到面试考场平均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体检工作由镇远县人民医院青溪分院(镇远县青溪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具体实施,体检参考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医院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本公告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职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由相关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十、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经过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院办公室报到,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道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录用资格。
十一、福利待遇
按医院现行的在职聘用职工同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 0855-5879725 13310751675(镇远县人民医院青溪分院(镇远县青溪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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