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我县公开招聘常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全县计划公开招聘常规公益性岗位111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心公益事业。
(二)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三)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此次常规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2.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
3.已享受规定年限或正在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4.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的就业人员;
5.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及有关要求
2023年12月29日—1月5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在各用人单位现场报名(详见《汉源县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如下全部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聘用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和人员确定
用人单位对照岗位要求,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和信息,综合考虑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条件人员,报主管部门复审,对符合条件的拟招聘人员,面向社会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有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的原则,实行“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办法。
(二)用人单位按聘用意向与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对从事常规公益性岗位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单位应缴费部分),岗位补贴参照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当前执行1970元/月)。
附件:汉源县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
标签: 人员 公益性 岗位 招聘 就业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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