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夏津县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考察体检公告

按照《2024年度夏津县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将考察体检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察、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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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4年度夏津县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将考察体检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心理素质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

三、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

体检时间:2024年8月22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每人400元(自备现金)。

四、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于体检当日早上7:00到达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集合。

2.发放体检表(体检编号作为考生体检的唯一标识,请考生牢记),由考生本人将照片贴在体检表相应位置(不得在体检表填写个人姓名等信息,或做任何标记),然后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

3.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严禁向医护人员透露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7.不要佩戴项链等金属饰品,不要穿有金属材质的衣服,女生不要穿连衣裙。

8.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告知招聘单位和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待身体条件允许时,再进行体检。在此期间,保留资格,暂缓录用。

9.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作纪律

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考人员在考察体检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2024年度夏津县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考察体检人员名单.pdf

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16日

标签: 幼儿教师 夏津县 备案制 体检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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