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为宜春市人防路6号宜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办公楼1楼107室
考核方式: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我办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人数
人防信息系统维护岗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合格,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会档案文书管理;
5.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如录用,一经发现将直接辞退。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受党纪、政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③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⑤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⑥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录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流程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地点为宜春市人防路6号宜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办公楼1楼107室;联系电话0795-3268020。
3.报名资料:①《宜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在电脑上填好后打印并由本人签名;②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背面标注姓名);③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④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⑤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⑥任职资格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类业务技能、职称证书和重大奖励原件、复印件。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参考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参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招聘工作。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如因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侧重考查应聘者的党史、时事政治、法律基本知识、国防知识,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遇入围面试人员未达到比例或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分。
3.成绩计算:①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②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处理);③两项考试未参加任何一项,视为放弃。
(三)体检及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同分情况,以面试成绩分高者入围。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复检只能在接到体检通知起3天内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应聘者开展考察。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四)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在“宜春国防动员”微信公众号、“宜春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予以录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办理入职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与我办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工资待遇由基础工资加岗位津贴构成,试用期内只发放基础工资,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产假等法定假期,并按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单位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本单位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因为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应聘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本单位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4.根据聘用人员的实际情况通过会议研究确定应聘人员具体工作岗位,应聘人员应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5.联系方式。地址:宜春市人防路6号,咨询电话:0795-3268020。咨询时间:报名期间的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本公告由宜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解释。
宜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8月
标签: 编外 宜春市 用工 招聘 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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