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宁市兴宁区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兴宁区教育局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农村小学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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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0〕2号)等有关规定,经过定向培养及面谈、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聘用李昕宇等10名同志为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名单见附件),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16日至8月22日。

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映,于2024年8月2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教育均衡发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材料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306室,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3290742;0771-3290958

附件:2024年南宁市兴宁区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兴宁区教育局拟聘用人员(事业编制)名单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4年8月16日



附件:2024年南宁市兴宁区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兴宁区教育局拟聘用人员(事业编制)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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