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招聘公告

招聘人数:1名(限男性)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前

报名方式: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驾驶证及相关经历证明及毕业证查询结果,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书查询结果请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交到潼南法院政治部。

考核方式:技能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笔试,总分100分,体能测试和笔试各占50%。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才能进入笔试环节。笔试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和法律基础知识。面试按照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进一步保障审判执行团队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

聘用司法警察1名(限男性)。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原则上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4、掌握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4.8以上,身高170厘米以上、体重55千克以上;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须持C照及以上驾驶证,退伍军人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4、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刑或者正在服刑的;5、与招聘法院领导人员具有近亲属关系的;6、其他不适合从事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招聘程序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招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自愿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含照片),在2024年8月23日前,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驾驶证及相关经历证明及毕业证查询结果,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书查询结果请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交到潼南法院政治部,由政治部对报名表填写内容进行审核,报名人员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结束后,将符合条件人员情况汇总并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二)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笔试,总分100分,体能测试和笔试各占50%。

体能测试重点考查考生的身体素质,分值100分,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才能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和法律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三)面试

按照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据总成绩(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另行通知。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由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员参照公务员政治审查内容对其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结果。

(六)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其他事宜本公告由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联系方式: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023-44598017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5日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标签: 司法警察 潼南 重庆市 招聘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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