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东区关于招聘普通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双鸭山市岭东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公益性岗位人员13人。招聘范围为法定年龄内、不限学历、处于失业状态、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能胜任岗位工作、双鸭山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至2月4日,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等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对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工作,发挥公益性岗位保障就业的积极作用,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普通公益性岗位13人。

三、招聘方式及范围

(一)公开招聘

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进行面试选拔。

(二)招聘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年龄57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7周岁以下)、不限学历、处于失业状态、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能胜任岗位工作、双鸭山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

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正享受及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

3、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等其他方式实现就业的人员。

四、报名日期

报名日期:2024年1月31日至2月4日。

五、申报材料

报名人员所需材料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个人社保参保证明、住房公积金)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2、聘用。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协议期限3年,协议期满自动解除。

七、相关待遇

对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850元/月(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

报名地址:岭东区就业服务中心(博爱园高层办公区)

联系人  :赵万超

联系电话:2605018 15046904047

标签: #聘用 #公益性 #人员 #岗位 #招聘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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