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音乐舞蹈研究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16日(周五)14:00-16:00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89号江苏文化大厦901室
二、考场规则
1.考生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按抽签号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放在桌面指定位置以便监考人员察验。
2.开考后考生迟到15分钟及以上不得入场;开考后15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监考老师收回考生的答题卡(纸)、试卷、草稿纸,考生方可离开考场。交卷出场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3.考生应严格按规定携带文具入场,开考后考生不得相互传递任何物品。
4.考生不得将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手机等)或有计算、储存、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其他设备带至座位。考试期间凡发现将上述物品或设备带至座位的,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使用上述物品或设备(开机状态)的,一律按严重违纪取消考试资格。
5.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纸)和试卷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填涂)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有关信息,但不得做其他任何标记;监考人员发出开考信号后方可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解答。
7.所有试题均需按要求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作答,未按要求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在指定答题范围内做标记的答题内容无效;作答字迹须清楚、工整。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9.考试结束前5分钟,禁止应考人员再交卷出场。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答题卡(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1.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或威胁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按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12.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当场发现经警告仍不改正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由监考人员责令其离开考场,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事后发现的,由招录单位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3)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或者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4)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5)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6)在考场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7)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8)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13.报考者在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由招录单位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储存功能电子设备的;
(3)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4)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或者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
(6)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7)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的;
(8)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14.对报考者的违纪作弊行为应当场处理,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予以记录、签字并存档,对报考者违纪作弊行为事后认定与处理的,应当制作违纪作弊行为告知书,告知书应当寄送报考者,或者以公告形式送达。
三、咨询电话
王老师,025-84698695
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2024年8月15日
标签: 专业技能 音乐舞蹈 招聘 岗位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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