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住房城乡建设稽查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招聘人数:1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8月23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提供资格初审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电子照片等),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标题需按指定格式命名。

考核方式:报名后进行初审,决定入围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后根据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公示无异议后,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业务工作兼财务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金华市区户籍。

2.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视频制作剪辑、写作、财务管理、会计学、财务会计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备一定文字功底及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8月23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资格初审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电子照片等),打包发送到554865460@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户籍所在地+毕业院校(例如:王XX+浙江金华+XX大学+专业)。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初审后,决定入围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招聘工作完成一年内,如需再招聘人员的,可从本次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检、考察录用。

四、待遇

薪酬待遇按金华市直机关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华市住房城乡建设稽查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黄女士,咨询电话:0579-82339610。

附件:报名表

金华市住房城乡建设稽查中心

2024年8月13日

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照 片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 间

婚姻状况

健康状况

户 籍

所在地

学 历

学 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注:个人简历包括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教育经历从高中起)

家庭

成员

及其

社会

关系

关系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资格审查意见:

审查员:

年 月日

注:应聘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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