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财政局考察调(流)动工作人员通告

根据《中共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编制使用通知单》(富编委准〔2024〕21号)和《中共富宁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县财政局考察调(流)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富政党复〔2024〕31号)精神,富宁县财政局决定以考察调(流)动方式公开选调县城区...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中共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编制使用通知单》(富编委准〔2024〕21号)和《中共富宁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县财政局考察调(流)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富政党复〔2024〕31号)精神,富宁县财政局决定以考察调(流)动方式公开选调县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事业人员。

一、岗位及范围

(一)选调岗位:富宁县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

(二)选调方式:考察调(流)动

(三)选调范围:县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四)选调人数:1人

二、报名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后出生)

(二)相关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德才兼备,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甘于吃苦,乐于奉献;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纪违法记录;

3.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5.热爱财政工作,专业不限,具有项目管理、融资、文秘等工作经历者优先;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人员,自通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前(周末、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表交富宁县财政局(普厅南路7号)三楼办公室,联系人:黄占萍,电话:0876—6122530,15012188252。

四、综合考察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后,按照拟调计划岗位人数1∶3进行考察,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团队精神、身心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考察,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终确定拟调(流)动人选并按流程办理调(流)动手续。

附件:富宁县事业单位考察调(流)动工作人员报名表

富宁县财政局

2024年8月12日

标签: 富宁县 通告 工作人员 考察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

微信扫一扫
订阅每日考试


备考专区

时政热点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