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等文件要求,经报名、资格复审、笔试、资格复核、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经学校研究确定黄晓敏等4位同志为拟聘用人选,现予以公示。
岗位 | 序号 | 姓名 | 笔试成绩(占40%) | 面试成绩(占60%) | 综合成绩 | 名次 | 考核体检 |
校医院临床医生 | 1 | 黄晓敏 | 30.00 | 52.20 | 82.20 | 3 | 合格 |
2 | 翁艳君 | 30.00 | 51.48 | 81.48 | 4 | 合格 | |
财务处会计 | 1 | 孟颖 | 30.00 | 53.16 | 83.16 | 1 | 合格 |
2 | 蔡梦婷 | 30.00 | 52.68 | 82.68 | 2 | 合格 |
备注:校医院临床医生岗位综合成绩第1名、第2名自动放弃,顺延递补第3名、第4名。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8日
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福建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0591-22867115(纪检监察部门)
0591-22867359(人事处)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4年1月31日
标签: 2024 人事处 合格 成绩 校医院 黄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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