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人社部发〔2021〕58号)以及《四川省2024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面试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乐山市消防员招录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体格检查合格人员以及待复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上午8:00
面试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翰林路999号(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翰林路消防救援站)
报考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证件不全,不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请全体考生于考试当日着便装,不得穿戴与消防相关有明显标记的服饰(含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制式服装),违者按作弊处理。
(二)考生在面试作答时,不得透露自己真实姓名等影响公证性的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介绍自己时只能使用提前抽取的号码作为代名(如:我是第XX号考生)
(三)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采取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面试不设复试环节。报考对象的面试结果由主考官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市招录办不再另行对外公告。
(四)考生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予以淘汰。
(五)考生必须同时持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或提供虚假证件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在报到时必须将携带的通讯工具(手机、智能手表)调至关机或者静音后按要求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同时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已带入的应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以及资料的,在面试过程中一旦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视为不合格。
(七)考生在面试中,严格遵守面试考试纪律,听从招录办工作人员安排,待测考生统一在集合地点安静等待,不得外出,对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招录办工作人员安排或顶撞辱骂招录工作人员的,当场取消面试资格,视为不合格。
乐山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
标签: 消防员 乐山市 招录 面试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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