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教室工作部、人才办公室)关于拟录用李惠超同志的公示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聘用有关政策规定,经评定,拟聘用李惠超同志为我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公示如下:一、公示时间:共7个工作日(8月12日—8月20日)。二、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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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聘用有关政策规定,经评定,拟聘用李惠超同志为我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共 7 个工作日(8月12日—8月20日)。

二、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本单位纪检、人事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三、温州大学纪检监察室,0577-86598028,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南校区行政楼纪委办公室,325000;温州大学人事处,0577-86598170,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南校区行政楼人事处,325000。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拟安排岗位

毕业院校

专业

学历学位

李惠超

1989.09

专技岗

上海大学

汉语言文字学

博士研究生

标签: #工作部 #录用 #公示 #教室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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