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将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拟聘用编外人员的情况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学历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备注 | |
1 | 何昕卉 | 女 | 2002.01 | 中共党员 | 本科 | 杭州师范大学 健康服务与管理 | 社区矫正 社会工作者 | |
2 | 谷梓豪 | 男 | 2002.08 | 共青团员 | 大专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商务 | 专职调解员 | |
3 | 彭飞燕 | 女 | 1977.05 | 群众 | 大学 | 浙江教育学院 汉语言文学 | 专职调解员 |
1.公示时间:共3个工作日,从2024年8月12日起至8月15日止。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4.通信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8号楼419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88535763。
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
2024年8月12日
标签: 瓯海区 编外人员 温州市 聘用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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