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太湖研究院2023年度专职研究人员招聘公告》,经过试讲、面试考核、资格复审、心理测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拟录用以下1名同志,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20日。公示期间,如...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太湖研究院2023年度专职研究人员招聘公告》,经过试讲、面试考核、资格复审、心理测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拟录用以下1名同志,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2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学校纪委办公室联系。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55519。
苏州城市学院人事处
2024年8月12日
标签: 人员 聘用 专职 公示 太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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