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本级招聘普通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双鸭山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本级普通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岗位数量为134人,招聘范围为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处于失业状态的双鸭山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至2月4日,报名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将进行面试选拔。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对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工作,发挥公益性岗位保障就业的积极作用,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本级普通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普通公益性岗位134人。

三、招聘方式及范围

(一)公开招聘

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进行面试选拔。

(二)招聘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失业状态、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双鸭山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

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正享受及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

3、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等其他方式实现就业的人员。

四、报名日期

报名日期:2024年1月30日至2月4日。

五、岗位需求及材料

具体招聘单位、计划、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用人单位招聘普通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需求表》。

报名人员所需材料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学历证明、个人简历、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个人社保参保证明、住房公积金)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2、聘用。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协议期限3年,协议期满自动解除。

七、相关待遇

对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850元/月(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

附件:《用人单位招聘普通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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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鸭山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月30日


标签: nbsp 岗位 公益性 聘用 招聘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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